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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改辦:世界會認可法治建設的中國模式
2014-10-31 11:11:00 來源:國際在線 說兩句 分享到:
原標題:中共中央司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 相信世界會認可法治建設的中國模式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吳倩):中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10月30日向中外媒體詳細介紹了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司法領域的重大舉措。姜偉表示,全會《決定》對深化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作出深入部署,注重了改革的全面性、針對性和可行性,充分反映社會對司法公正的需求和對深化改革的期待。他表示相信世界會認可法治建設的中國模式。
連日來,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這份中共黨史上首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對深化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作出深入部署,明確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和對司法活動的監督。
中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這些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注重了改革的全面性、針對性和可行性,“隨著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全面規劃,《決定》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充分反映了社會對司法公正的需求、對深化改革的期待,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對看準了的改革,要從容易形成共識的事項做起、從有條件改革的事項做起,爭取早日取得成效!
從當前的司法現狀來看,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是司法不規范、不公正、不廉潔的問題,尤其對防范冤假錯案、防止人為干預司法等方面有著更高期待。姜偉表示,有關改革針對這些問題作出切實舉措,“產生冤假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錯案,需要多措并舉。這次《決定》提出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從偵查環節開始,就必須全面、規范地收集、固定證據,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經得起法庭調查、質證、辯論的檢驗,從源頭上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進入審判程序。為防止人為因素干擾司法活動,《決定》提出,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其律師,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違法違紀活動!
根據全會《決定》,重大改革要做到“于法有據”,立法要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姜偉指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證國家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任何損害法治權威的改革都是不允許的,“確定改革方案的時候,要與需要修改的法律同步研究。在改革中需要調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啟動改革,不能以改革為名,破壞現行法律。一些改革舉措,需要突破現行法律,但是修改現行法律條件又不具備,需要試行一些改革舉措為修改法律積累經驗、創建條件的,要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序授權有關部門啟動改革或者試行改革。一些不涉及法律調整的改革,比如工作機制的改革,鼓勵地方在法律框架內積極探索。”
在詳解全會《決定》有關司法領域改革舉措的同時,姜偉強調,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制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中國經過65年的探索,已經探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目前,世界已經認可經濟發展的中國模式,相信世界也會認可法治建設的中國模式!
編輯:謝夢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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